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危险废物处置   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   工业固体废物   医疗服务成本  

摘要:<正>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74号),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