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   土地利用   建设用地   直属单位   土地管理  

摘要:<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做好我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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