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森林防火   森林火灾   森林火险等级   森林消防   防火基础设施  

摘要:<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现作如下通知:一、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我省林地面积较小,森林资源极其宝贵,近年来每年都有森林火灾发生,造成一定损失。当前,全省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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