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车辆超限超载   大吨小标   道路运输市场   养路费征收   计重收费  

摘要:<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交通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