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暂行办法   储备粮管理   承储企业   收购人   直属单位  

摘要:<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当地储备粮管理办法。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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