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的通知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的通知

攻坚计划   初中学校   直辖市人民政府   攻坚任务   公用经费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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