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金融法苑 中央对手方机制内在矛盾之法律纾解——以衍生品市场为例 【正文】

中央对手方机制内在矛盾之法律纾解——以衍生品市场为例

作者:姜宇 华东政法大学
中央对手方   内在矛盾   风险集中   激励相容   道德风险  

摘要: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达成并践行了以中央对手方机制为衍生品市场风险防控核心的金融改革共识,然此改革本质上非为对风险之消除,而是对风险之集中管理,如此即产生了风险防范目标与风险集中实践间的矛盾,中央对手方汇聚了大量风险,成为了衍生品市场之重大风险点。此矛盾的纾解之道,在于平衡中央对手方营利目的和安全目的以构筑优良之风险管理体系:对中央对手方之事前监管应引入激励相容之理念,以使其营利目的与安全目的相衡相容;同时,应通过设置道德风险防范下的事后处置措施,遏制中央对手方失败之不利影响,并使得市场激励不遭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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