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节能与环保 国办: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正文】

国办: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垃圾分类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   省会城市   国务院办公厅   回收利用率  

摘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案》提到三个分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相关城市应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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