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农业局、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正文】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农业局、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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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文件济厅字[2012]30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市档案局、农业局、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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