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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海关“三位一体”考核机制

作者:吴晶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海关   监督管理职权   考核机制  

摘要:海关是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使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监管、征税、查私和统计四大职能,设有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层机构,人员由关员和缉私警察两种身份构成。2018 年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职能的扩充、业务的整合、人员结构的调整对新海关队伍考核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解决人多面大点散、业务维度广所带来的管理方式调整,海关“三位一体”考核模式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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