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分税制改革以后,大部分与企业相关的税收被划分为中央税种,这种财政收入分享安排使受财政激励驱动的地方政府经营企业的激励渐弱,而经营土地的激励渐强。通过运用全国地级市的数据实证发现,在分税制的财政安排下,地方政府税收损失越严重的地方,其经营土地的激励越强,获取的土地出让收入越多。同时,在这种土地财政的刺激下,地方政府会更偏好优先发展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而忽视对传统制造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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