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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与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的差异分析

作者:刘艳琳 牡丹江友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非货币性交易准则   虚增利润   财会人员   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  

摘要: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重新修订了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以下称“新准则”),并要求于2001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企业内施行。新准则实施一年来,增加了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难度、部分抑制了关联交易、打击了证券投资市场上的投机活动。《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简称准则)与2000年12月29日的《企业会计制度》(简称制度)在对非货币性交易业务的规定中存在着部分差异,这些差异值得广大财会人员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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