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机构与行政 潍坊市奎文区出台《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正文】

潍坊市奎文区出台《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潍坊市奎文区编办
奎文区   机构编制   编制管理   暂行办法   编制部门  

摘要:<正>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经区编委批准,奎文区印发了《潍坊市奎文区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对管理权限、审批程序、机构管理、编制管理、领导职数管理、编制使用和监督检查等做了明确规定。一是规范审批程序。《暂行办法》对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的范围、原则、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变更及领导职数的确定、增减均需经区编委审核同意后,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其中审批程序包括七个环节:一是衔接。各部门、单位申报机构编制事项前,应先向机构编制部门陈述申报机构编制事项的理由和意向。二是申报。申报机构编制事项需提交申请报告、设立(调整)机构的政策依据、资质资格证明及发展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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