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检察风云 医、园、校应为家暴发现和报告主体 【正文】

医、园、校应为家暴发现和报告主体

报告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身保护令   公安部门   法院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已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经10个月了。根据市公安部门信息,110接报的家暴的数量约在2700人次,法院收到人身保护令申请的已经有百余人次,应该说家暴现象并非偶然。但是,有个现象特别值得引起重视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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