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红岩春秋 汤兰英巨贪案 【正文】

汤兰英巨贪案

自行车   信用社   如东县   南通市   江苏省  

摘要:1977年7月24日,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马塘信用社32岁的会计汤兰英。因贪污4万余元被判处死刑,在全国轰动一时。 说起汤兰英家的富裕生活,当时的马塘镇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汤兰英家中常备的菜有香肠、香肚、咸肉、冬笋、鱼肚、蛏干、鸡、蛋、皮蛋(一次买300个)、海蜇皮(一次买100斤)等。其家人的穿戴也很时髦。她家房子虽不大。但已拥有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还是奢侈品的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一家人有八块手表、两辆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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