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华夏文化论坛 信仰与伦理——从康德伦理学的超越信仰性到儒家伦理学的内在信仰性 【正文】

信仰与伦理——从康德伦理学的超越信仰性到儒家伦理学的内在信仰性

作者:成中英; 窦可阳 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 国际《易经》学会; 国际易学导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吉林大学文学院
伦理学   康德哲学   儒学   宗教  

摘要:信仰的极致莫过于宗教的信仰或宗教性的信仰(religiousness)。此处所谓宗教性具有终极的精神性的意义。宗教性的信仰不一定是宗教的信仰而可以是对宇宙人生的终极认识,对真实本体的精神价值的承担,或对一种伦理实践与政治理念的奉持。宗教性的信仰可以同时具有情感性与理智性,也可以同时具有历史性与时代性。任何一个信仰如果称得上是信仰都预设了一个宗教性的心理前提,但往往不为信仰持有者所自觉,也往往形成信仰持有者的言行或知行的不一致。因之宗教性信仰的分析与批判极为重要,它们能够导向理性的启蒙与知识的革新,产生新的宗教性的价值典范。西方16世纪到17世纪的宗教革命是一个显例,西方近代到现代不同阶段的科学及科技革命当然更具有说明性。宗教性的信仰往往是一个文化传统的核心价值与稳定力量,但它也可以成为阻碍进步与发展的势力,或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文明的动力。它的作用与影响端在其是否能开拓人性的创造力,满足人类发展的需要。在此一理解下,本文将对宗教与伦理的关系进行探讨,即是对知行关系与伦理与知识的关系进行探讨。重点在借助对康德伦理学的超越信仰性与儒家伦理学的内在信仰性的比较分析说明儒家伦理与道德所包含内在信仰性的重要性,并指出此一重要性存在于知识、信仰与实践的一致性与统一性:知不能不信,信不能不知,知而信之或信而知之不能不行,行则不能不知,不能不信。这是对信仰的考验,也是对伦理甚至宗教的考验。儒家把此一考验作为知己、修己、成己以及知人、助人、成人的标准与方法,也是促进社会进步与人类价值的有效途径,在解决纷争的危机时代与追求全球伦理的今日显然具有无可取代的方法与目标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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