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峡法学 论罪过概念及其构造性 【正文】

论罪过概念及其构造性

作者:申会克; 马荣春 扬州大学法学院
心理性罪过   规范性罪过   罪过形式   违法性认识   期待可能性  

摘要:罪过概念经历了从心理性罪过到规范性罪过概念的发展演变。对罪过概念的再定义有相当的意义,无论是四要件还是三阶层体系,罪过都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罪过包含罪过形式、违法性认识和期待可能性三部分内容,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了罪过的构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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