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湖南农业 池塘养殖关键水质指标超标的处理 【正文】

池塘养殖关键水质指标超标的处理

作者:柳富荣 沅江市琼湖路109号信箱
超标   水质指标   池塘养殖   氨氮含量   水产动物  

摘要:1.氨氮超标怎么办? 答:淡水养殖生产中应将氨氮浓度控制在0.2毫克/升为宜。氨氮超标主要是因高密度放养、投饵施肥量过大、水产动物排泄物积累、底层有机物沉淀和细菌分解等造成。水体氨氮含量超标会导致水产动物红细胞数量和血红蛋白数量逐渐减少,血液载氧能力降低,鳃组织出现病变,甚至发生暴发性死亡。处理措施:①放养前清淤、清塘,减少池中氮的库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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