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湖南农业 湘乡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保护制度 【正文】

湘乡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保护制度

作者:贺双明 湘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农产品产地   湘乡市   保护制度   环境监测   监督管理  

摘要:湘乡市农业局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油罐子”安全,特制定以下几点制度:1.新建生产基地必须选择距离污染物5公里和公路主于线0.5公里以外的区域。不得在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新建有污染的工矿企业,在上述范围新建厂矿必须先执行严格的生态环境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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