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6年1月25日。中国证监会核准鞍钢股份(2006年6月20日前。公司简称“鞍钢新轧”;6月20日,中文简称由“鞍钢新轧”变更为“鞍钢股份”。文中如没有特别说明,两者通用)向鞍钢集团公司新增29.7亿股A股作为支付收购鞍钢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新钢铁公司100%股权的部分对价。2006年2月23日。鞍钢股份向鞍钢集团公司新增的29.7亿股对价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托管。至此,鞍钢股份定向增发收购鞍钢集团新钢铁公司的事项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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