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河南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正文】

河南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公立医疗机构   医用耗材   公立医院   医疗服务价格   加成  

摘要: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岀从2019年12月31日零时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这是继2017年8月31日零时起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之后,我省推出的又一项公立医院看病“减负”举措,公立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再次迈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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