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河南省水文条例 【正文】

河南省水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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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5年5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文管理,促进水文工作,更好地为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保护水环境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工作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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