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黄河黄土黄种人 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无赡养义务 【正文】

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无赡养义务

作者:学友
赡养义务   赡养费   李玉   老人   诉讼请求  

摘要:案例:李玉兰是一位71岁的孤身老人。3年前,她丈夫去世后,她的两个儿子共同协商约定,她的生活费用由他们承担,每月各给母亲150元钱和5公斤粮食。3个月前,李玉兰的大儿子因突发急病去世。此后,大儿媳每月只给李玉兰5公斤粮食,再也没给过赡养费。李玉兰老人由小儿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人的大儿媳继续支付赡养费。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