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大革命时期国民党政权的性质——基于1926-1927年联共(布)和共产国际的三次解释 【正文】

大革命时期国民党政权的性质——基于1926-1927年联共(布)和共产国际的三次解释

作者:杨旸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上海200433
共产党   国民党   共产国际  

摘要: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国民党先后在广州和武汉建立起与北洋政府对峙的局部政权——广州国民政府和武汉国民政府。从1926年2月至1927年5月,共产国际执委会第六、七、八次全会先后对中国革命的若干问题做出了三个决议。在这些决议中,共产国际高度评价了与北洋政府相对抗的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肯定其是“国民党左派的政府”“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政府”,具有反帝的革命性,是中国“未来的国内革命民主建设的典范”。共产国际还把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看作引领中国革命走向非资本主义发展前途的过渡形式。事实证明,共产国际对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性质的判断过于乐观和积极,是一种误判。这种误判的出现与当时国共党内合作的大背景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同时也与苏联的利益诉求、联共(布)党内斗争,以及列宁民族和殖民地学说的某些失误有着一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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