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杂志简介:《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4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3-1049/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省政府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政策解读

主管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内刊号:13-1049/D
全年订价:¥ 240.00
创刊时间:1949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月刊
发行地区:河北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2
总发文量:353
总被引量:61
H指数:3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发[2018]3号2018年2月7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河北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发[2018]4号2018年2月22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加快全省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推动工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建设制造强省,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字[2018]4号2018年2月2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调整修订本部门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行政许可条件、程序和期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散杂货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字[2018]5号2018年2月9日沧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对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河北冀海港务有限公司10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对外开放验收的请示》(沧政呈[2017]103号)收悉。经组织驻冀各查验部门对黄骅港口岸综合港区散杂货码头(一港池Z117号泊位)口岸开放验收,同意自2018年2月9日起对外开放。

  •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字[2018]6号2018年2月14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字[2018]7号2018年2月14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核定河北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其中古遗址17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1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5处,另有与现有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2处。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秦皇岛港大码头等街区为河北省历史文化街区的批复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字[2018]9号2018年2月26日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市和定州市人民政府: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市和定州市申请批准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秦皇岛港大码头、赵县柏林禅寺、赵县城隍庙、承德市寿王坟、张家口市宣化区庙底、张家口市宣化区牌楼西街、保定市东大...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办发[2018]2号2018年2月3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办字[2018]11号2018年2月1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重点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推进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重点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推进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办字[2018]12号2018年2月7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精神,建立完善符合我省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办字[2018]15号2018年2月11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变更京承高速公路平房(滦河镇)收费站位置的复函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办字[2018]16号2018年2月11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变更京承高速公路平房(滦河镇)收费站位置的请示》(冀交公[2018]69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将平房(滦河镇)收费站迁移至烧锅枢纽互通北(原址南2.96公里处)。收费站名称、收费方式、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不变。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办字[2018]18号2018年2月11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05年11月24日印发的冀政办[2005]28号文件同时废止。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工作的通知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办字[2018]19号2018年2月12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气象探测工作,使气象探测资料更加及时、准确、科学、高效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全社会气象探测能力建设(一)科学布局气象探测设施(台站)。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

    刊期:2018年第02期

    冀政办字[2018]21号2018年2月13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精神,加快推进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发展目标坚持'改革创新、提升保障水平,政策引导、强化市场机制,完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