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省属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省属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日常监督检查   监管队伍   属地管理原则   分工负责  

摘要:<正> 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唐山、邢台、邯郸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驻冀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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