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简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8年创刊,国内刊号为31-2005/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法期刊。该刊是一份双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法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专题研讨 我国反垄断法的修改与完善、信息社会与未来法治、法学论坛、域外法苑、评案论法
作者:车浩 刊期:2017年第06期
近年来,围绕个案展开的刑法教义学研究,在刑法理论研究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中国法院每年处理百万起刑事案件,新型、疑难、影响性案件不断涌现,司法实务部门亟待学界的理论支援。如果回避实践需求,淡漠地搁置公众对焦点案件的关注,不能给出有针对性和解释力的观点和方案,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意味着部门法学者的失职。2016年岁尾之际,天...
作者:陈兴良 刊期:2017年第06期
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然而,该案一审判决被媒体披露以后,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该案的教义学分析涉及枪支认定标准、目的性限缩解释和责任排除事由等问题,“依法入罪,以理出罪”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只有通过出罪事由的正确适用,才能使定罪量刑的结论具有合理性,并获得公众认同。
作者:劳东燕 刊期:2017年第06期
天津赵春华案的判决凸显的是对刑法条文的形式理解与实质判断之间的紧张,仅在量刑阶段进行实质考量的做法并不合理。就赵春华案及类似案件而言,现有的四种去罪化的解决方案均存在不足之处。立足于解释论,通过对非法持有枪支罪中枪支、持有与抽象危险的要素做限制性解释,是更为理想的解决路径。对涉枪罪名中的枪支概念宜做不同于行政法上的枪...
作者:车浩 刊期:2017年第06期
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往未得到刑法理论的充分重视。赵春华案之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的研究具有了实际的紧迫性。第一,应当区分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持有”与非法持有罪的“持有”,枪支不是一次性消耗品,持枪自娱与持枪犯罪之间不存在互斥关系,不同的用途可以并存。即使能够证明持枪目的是为了摆摊游戏,也不能排除将枪支用于实施未然之罪...
作者:江溯 刊期:2017年第06期
在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案中,二审法院与辩护律师的争议之一在于赵春华是否具备犯罪故意。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一个实质的犯罪故意概念,该犯罪故意不仅包含构成要件故意,而且包含罪责故意与不法意识(社会危害性认识)。认定赵春华具备非法持有枪支的故意,首先必须证明其对于“枪支”这一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具备完全的意义认识,但从本案的案情...
作者:陈洪杰 刊期:2017年第06期
自“革命”以降的民主政治实践,既要绝对保证“党的领导”不动摇,又要以群众自愿跟从的“民主”方式来保有“领导权”,最为可行的策略就是诉诸卡理斯玛式的政治权威。然而,当卡理斯玛权威经历复杂的“祛魅”之后,那种意识形态化的信仰机制愈发难以为继。对此,执政党的理性选择是调用国家政治机器的法理型资源,以具有“普适性”的法律来建...
作者:李永军 刊期:2017年第06期
我国《民法总则》第146条、第153条和第154条分别规定了虚假意思表示、违背公序良俗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法律行为无效,导致这三种无效原因的关系出现混乱。实际上,虚假意思表示与恶意串通之情形应包含于“违背善良风俗”之范畴内。从比较法上看,也无法找到单列恶意串通为法律行为无效原因之做法。基于此,我国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上,应采...
作者:王浩 刊期:2017年第06期
从一般的合同法原理来看,让无权人向相对人承担履行责任之命题似难成立。但基于强化相对人保护之目的,让无权人承担履行责任不失为一种可选择的制度设计。若如是则在脱离一般原理的意义上,无权人的履行责任实属特别之规定。但不可忽视的是,对这种特殊规定的解释或设计仍应受到现行法上有关法律行为效果归属(归责)评价体系的约束。被如此解...
作者:张红 刊期:2017年第06期
我国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进入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对会员的管理属于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若会员对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管理行为不服,应当寻求何种救济,尚存争议。结合法律形式要素、参与要素、自行负责以及固有事项等四个要素进行考量,证券交易所属于功能性自治行政体。在我国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二元分立体制之下...
作者:解锟 刊期:2017年第06期
慈善组织是慈善事业发展最重要的载体,我国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对慈善组织合理架构产生了强烈的内在需求。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历时十余年正式出台,新法对慈善组织的认定以及新设作出了统一指引,为下一步慈善组织的合理架构做了重要铺垫。2017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一改原有的法人分类,将法人分为营利...
作者:刘宪权; 房慧颖 刊期:2017年第06期
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和特定自然人的活动情况信息。公民个人信息必须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联,主体不限于中国公民,但不包括单位。公民个人信息不包括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本罪中“国家有关规定”的范围将部门规章纳入其中,但应该排除地方性法规等非国家层面和国家层面部门规章之外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可以...
作者:安得拉士·鲍吉; 苏萨娜·费也士; 管建强 刊期:2017年第06期
2010年至2015年期间,匈牙利政府在议会享有三分之二(符合宪法的)多数席位。这方便了政府制定新宪法、重组公共领域和改写大部分的法律制度。具有相当实质性变化的领域是选举法。新元素尤其表现在减少议会席位,从386名降至199名;重组个人选区和选举官僚机构、扩展选举权至海外公民,或给予少数民族在特许条件下获得议会席位的机会。这些变化...
作者:黄美玲 刊期:2017年第06期
《狄奥多西法典》是罗马法史上的第一部官方法典,是西方法律编纂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西方法律史从此进入法典时代。狄奥多西二世皇帝进行法典编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应对当时法律渊源混乱冗杂的情况,为裁判官提供简便的裁判规范索引。该法典并没有实质性地创制法律,仅仅是收集、筛选和整理了君士坦丁皇帝以来的谕令,并以主题与时序叠加的顺序进...
作者:周永坤 刊期:2017年第06期
“守文”的形式主义司法在秦汉时期已经基本站稳脚跟。但由于东汉末年的动乱,追求巩固统治的短视冲动诱使统治者逐渐背离了这一司法传统而转向实质主义司法,结果引发了严重的法律危机。魏晋之际,有识之士开始反思实质主义,证成形式主义司法,这便是发生在魏晋之际的司法哲理之辩。论辩双方就形式主义的“守文”裁判与实质主义的“至善”裁判...
作者:周赟 刊期:2017年第06期
立法者及其意图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是否发挥着以及发挥着怎样的作用?用法者在法律生成的过程中又是否扮演着以及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从法律的作者这一角度看,不仅仅立法者,用法者也实际上参与着法律的最终生成。因此,无论在法律实施还是法律生成的过程中,立法者与用法者实际上都是一种合作关系,也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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