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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9户省属国有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的通知

作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资企业   国有企业   中南建筑设计院   投资公司   铁路公司  

摘要:<正> 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强对省属国有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出资人的合法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根据《湖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鄂政发[2005]36号)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向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9户省属国有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监事会派驻企业名单:湖北省国有企业第一监事会派驻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黄金公司、湖北省鄂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湖北省国有企业第二监事会派驻三环集团公司、湖北南方集团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省国有企业第三监事会派驻湖北省投资公司、湖北省铁路公司、湖北省盐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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