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工业经济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工业经济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作者: 湖北省人民政府
工业经济   武汉钢铁   国有企业改革   省政府各部门   中南建筑设计院  

摘要:<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十五"时期,全省各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业兴省"战略,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精心组织经济运行,促进了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壮大全省经济实力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锐意改革、艰苦创业、勇于创新、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十一五"时期全省经济发展目标,省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人民政府等57个单位"全省工业经济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80户企业"全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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