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减轻患者药品 和医疗服务费用负担意见的通知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减轻患者药品 和医疗服务费用负担意见的通知

作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医疗服务费用   医疗服务收费   服务价格   医用耗材   医德医风建设  

摘要:<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监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减轻患者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负担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加强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患者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负担,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虚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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