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湖北社会科学 论中国古代判例法的风格、成因及其现代意义 【正文】

论中国古代判例法的风格、成因及其现代意义

作者:张本顺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安徽淮北235000
古代判例法   经验哲学   实用理性   权变文化   风格  

摘要:通过个案举证的实证研究,发现中国古代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遵循先例“的自觉意识,善于采用归纳推理方法,从成案中抽象出一般的法律原则或规则并使”例“成文化。经验哲学、实用理性与权变文化是支持中国古代判例法发达且保持自己独特风格与精神的深层次内生动因。古代判例法在弥补成文法典不足与僵化,协调变动不居的社会民情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功效,直至当代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足以引起诸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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