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河北法学 论强制医疗程序中危险性要件的判定 【正文】

论强制医疗程序中危险性要件的判定

作者:陈绍辉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南昌330022
危险性   强制医疗   精神卫生法   精神障碍患者   人身自由  

摘要:危险性是以强制医疗限制人身自由的依据,也是强制医疗的核心要件。危险性包括两个要素: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在危险性判定中首先应明确何谓危害行为,这就需要从客体、类型、程度、时间维度等要素对危害行为做出界定;其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界定危害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可能性则应综合各种因素进行预测,关键是运用科学的预测方法以确保预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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