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工作计划   污染物排放   工业源   化学需氧量   污水处理厂  

摘要:<正>琼府办[2014]9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海南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为加快推动我省"十二五"各项减排项目建设,有效整合和提升减排综合实力和监管水平,完成年度减排指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1]232号)要求,制订本计划。一、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一)2014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1.化学需氧量(COD):全省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9.83万吨以内,同比上升2.0%。其中,生活源和工业源为9.62万吨,同比上升5.3%;农业源为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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