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建设征地区域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建设征地区域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作者: 海南省人民政府
建设征地   引水工程   南渡江   移民搬迁安置   配水工程  

摘要:<正>琼府[2013]55号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是海南省"十二五"规划建设的水利项目。该工程利用南渡江干流作为水源,由东山取水首部枢纽、水源提水泵站、灌溉泵站、输配水工程、五源河综合整治工程及水库连通工程组成。为确保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的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包括东山闸坝工程正常蓄水位15米以下淹没影响区及闸坝占地区、城市供水管线占地区、灌区干支管占地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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