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

作者: 海南省教育厅
幼儿园教师   幼儿教师   农村幼儿园   基础教育处   幼小衔接  

摘要:<正>琼教基[2013]30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帮助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全面提高科学保教水平,教育部制定并颁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彰显了"育人为本"的理念,高举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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