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杂志简介:《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46-1073/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国家部委办局文件、国务院文件、地方性法规、国务院令、政策解读、领导讲话等。

主管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内刊号:46-1073/D
全年订价:¥ 240.00
创刊时间:1999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半月刊
发行地区:海南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总发文量:1741
总被引量:279
H指数:4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刊期:2011年第07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总理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11年第07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刊期:2011年第07期

    <正>财税[2010]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以下简称限售股)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

    刊期:2011年第07期

    <正>国家版权局令第8号《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家版权局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柳斌杰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刊期:2011年第07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08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

    刊期:2011年第07期

    <正>琼府[2011]2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承接产业转移是优化生产力布局、形成合理产业分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当前,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刻调整,产业转移的步伐加快,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我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区位优势,抓住机遇,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有利...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刊期:2011年第07期

    <正>琼府[2011]2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按照《海南省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2010年节能工作评价考核办法》(琼府[2010]53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2011年4月11日至2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获奖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刊期:2011年第07期

    <正>琼府办[2011]5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我省林地面积3100.1万亩,其中集体林地1140.12万亩,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全省18个市县、202个乡镇、2580个村委会、22438个村民小组,关系到全省394.3万农业人口的切实利益。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刊期:2011年第07期

    <正>琼府办[2011]6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琼府[2011]23号)精神,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