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单位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单位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村家庭经济   中等职业学校   涉农专业   实施方案   学费标准  

摘要:<正>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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