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意见的通知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意见的通知

社区社会组织   业务主管单位   登记管理机关   民政部门   基层社会  

摘要:<正>琼府办〔2009〕16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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