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杂志简介:《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46-1073/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国家部委办局文件、国务院文件、地方性法规、国务院令、政策解读、领导讲话等。

主管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内刊号:46-1073/D
全年订价:¥ 240.00
创刊时间:1999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半月刊
发行地区:海南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总发文量:1741
总被引量:279
H指数: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已经2009年2月11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国办发明电[20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关于恢复"五一"长假的议论,个别地方也在考虑出台相关调整措施。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这一办法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经2008年12月16日第3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4日起施行。行长:周小川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 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2号《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已于2009年2月17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盛霖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2009年3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6年8月23日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自2009年3月25日起废止。

  • 海南经济特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2009年3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2009年2月19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审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的决定》,由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2000年11月30日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1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2001年3月9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19日批准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附加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琼府办[2009]4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附加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2009年金融工作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9年第06期

    <正>琼府办[2009]4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强2009年金融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