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杂志简介:《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9年创刊,国内刊号为46-1073/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国家部委办局文件、国务院文件、地方性法规、国务院令、政策解读、领导讲话等。

主管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国内刊号:46-1073/D
全年订价:¥ 240.00
创刊时间:1999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半月刊
发行地区:海南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总发文量:1741
总被引量:279
H指数:4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4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税金、规费(港务费、船舶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5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做如下修改:

  • 国务院关于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1987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24日交通部、财政部的《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二○○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中的部分项

  •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已经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二○○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国务院决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如下修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国办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2008年11月28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审的《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由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罗保铭省长在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报告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2009年1月12日)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2008年工作回顾2008年是海南改革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我们迎来了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总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琼府[2009]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为适应我省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提高我省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琼府办[2009]1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一月十五日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意见的通知

    刊期:2009年第02期

    <正>琼府办[2009]12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35号)精神,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经省政府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