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养老保险   企业化管理   退休人员   退休手续   待遇标准  

摘要:<正>琼府[2008]2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完善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我省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巩固我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成果,建立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现就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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