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

质量监督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联合行动   经济发展   人民群众  

摘要:<正>琼府办[2007]6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海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七月三日海南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市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7]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本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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