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功能区规划   主体功能区划   现有开发密度   城镇化格局   省国民经济  

摘要:<正>琼府办[2007]5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85号),深入实施《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省政府决定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和意义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省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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