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流动到企业后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流动到企业后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关系   劳社部   处理意见   生活补贴  

摘要:<正>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精神,现就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流动到企业办理退休后生活补贴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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