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正文】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国情国力调查   农村基础设施   劳动力转移   综合生产能力   粮食安全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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