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 【正文】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

海洋功能区划   海洋经济   海洋资源   海洋产业结构   原则同意  

摘要:<正> 海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审批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琼府[2002]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二、海南省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经济地位重要。因此,在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坚持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提高海洋经济整体质量和效益,实现海域的合理使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把海南省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良好、风景优美的海洋大省。三、海南省地理位置特殊,所属海域相邻多个国家,在南海的开发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外交政策,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在妥善处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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