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2003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部分市、县对《退耕还林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第三阶段执法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省林业局根据整改意见,研究制订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退耕还林条例〉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林业局要对《方案》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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