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省退耕还林先进市县的通报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省退耕还林先进市县的通报

乐东黎族自治县   儋州市   昌江黎族自治县   屯昌县   白沙黎族自治县  

摘要:<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在2003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各市、县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全面完成了全年退耕还林任务,有力地促进了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和生态省建设。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03年退耕还林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表彰。一等奖:文昌市、屯昌县、东方市二等奖: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海口市三等奖:儋州市、琼海市、白沙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发扬成绩,不断进取,争取更大的成绩。其他市、县要学先进、赶先进,进一步抓好退耕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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