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监测仪的溯源,最重要的是选择相对应、可获得、有效的气体标准物质。对于检测总量的VOCs监测仪,检测原理为光离子化检测器时,根据国家规范,可选用空气中异丁烯为气体标准物质,检测原理为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时,可选用空气中甲烷或丙烷作为溯源用气体标准物质。对于检测特征组分含量的VOCs监测仪,则需选用对应的单一或混合VOCs气体标准物质进行溯源校准。需要注意的是,校准用气体标物浓度应当覆盖并接近仪器实际监测的浓度范围,已确保校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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