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工友 为雇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能否抵扣雇主责任 【正文】

为雇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能否抵扣雇主责任

作者:刘干; 张金星 不详
雇主责任   显失公平   保险理赔   和解协议   医疗费  

摘要:案例回放:沈贵红受雇于浩信公司从事网线架设工作,公司为其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沈贵红在作业过程中不慎跌落受伤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浩信公司为沈贵红垫付医疗费、生活费计14630元,在将来保险理赔款中扣除,剩余部分归沈贵红所有,沈贵红不得再向浩信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后经鉴定,沈贵红构成十级伤残。其以显失公平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和解协议,判令浩信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193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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